新測繪法學習60問(26-30)
二十六、為保障測繪活動依法順利進行,測繪法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保障測繪活動依法順利進行,測繪法第三十一條從兩方面作了規定:一是要求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二是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
測繪工作人員在進行測繪時,經常需要得到其他單位和人員的支持和協助,如進入施測地域內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場地、建筑物、宅院實施測繪,使用有關單位或者他人土地、建筑物上或者宅院內的測量標志。這些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之前往往需要確認測繪人員的身份,實踐中因測繪從業人員無法證明自身身份和行為性質而無法到現場施測的情況時有發生。要求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既是法律對測繪從業人員設置的一項義務,也是測繪活動順利進行的保障。2004年,國家測繪局 制定了 《測繪作業證管理規定》,明確了測繪作業證的發放范圍、申領和核發程序、測繪作業證的使用和管理等內容。為進一步保障依法測繪人員的權利,法律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這里的 “任何單位和個人”是指一切同測繪活動產生直接或者間接接觸,或者在測繪過程中需要其提供便利和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依法進行的測繪活動”是指各類測繪單位及其測繪人員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資格證書,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所開展的正常的測繪活動。
二十七、什么是測繪成果匯交?測繪法對此作了哪些規定?
答:測繪成果,是指各類測繪活動形成的記錄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及其屬性的地理信息、數據、資料、圖件和檔案。根據內容分為基礎測繪成果和非基礎測繪成果。測繪成果匯交是指根據測繪成果不同的性質向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分別匯交副本或者目錄。通過測繪成果匯交,有利于各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及時掌握本行政區域的最新基礎地理信息,并向社會提供信息,有利于實現測繪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避免重復測繪。測繪成果匯交制度最早確立于198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1993年施行的測繪法進一步明確了測繪成果接收單位的義務。2002年修訂的測繪法就測繪成果匯交的主體、內容和辦法以及接受主體及其承擔的義務作出規定,200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對測繪成果匯交制度作了細化,對測繪成果匯交的主體、內容、費用、期限、手續辦理,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移交、匯編與發布,以及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我國從事測繪活動時的測繪成果匯交作出了具體規定。值得注意的是,測繪成果種類繁多,其中地圖及其數字化成果、地理信息系統、地理信息數據和資料等許多測繪成果都屬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測繪成果匯交也應當依法對權利人的知識產權予以保護。
依據測繪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測繪項目完成后,測繪項目出資人或者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屬于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目錄。負責接收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測繪成果匯交憑證,并及時將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移交給保管單位。這里所說的“國家投資”,是指由各級財政投入的資金;“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一般是測繪項目的具體實施單位;“屬于基礎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主要是指:一是為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的天文測量、三角測量、水準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所獲取的數據、圖件;二是基礎航空攝影所獲取的數據、影像資料;三是遙感衛星和其他航天飛行器對地觀測所獲取的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四是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五是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信息等。“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是指各級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授權或者指定的測繪成果檔案管理機構。
測繪項目完成后,需匯交的測繪成果種類較多,匯交方式不一,匯交的義務主體和接收主體不同。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對測繪成果匯交作出了具體規定。中央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地方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使用其他資金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匯交的期限是自測繪項目驗收完成之日起3個月內,向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完成匯交。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接收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出具測繪成果匯交憑證,及時將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移交給保管單位,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自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其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為了便于使用成果的單位快捷地獲取所需測繪成果信息,以避免重復測繪,促進測繪成果信息資源共享,測繪法第三十三條還規定,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編制測繪成果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據此,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組織建設了“全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服務系統”,整合了測繪地理信息數字成果、控制點成果、模擬地形圖、遙感影像等270多萬條目錄數據,對社會提供測繪地理信息資源目錄發布與查詢、成果展示與下載等相關服務。
二十八、如何在保障國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促進地理信息共享和應用 ?
答:此次修訂測繪法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在保障國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促進地理信息共享和應用,因此,許多條文對此都有所體現。其中第三十四條專門對涉密測繪成果管理和促進測繪成果社會化應用作了規定。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公眾版測繪 成果的加工和編制工作,通過提供公眾版測繪成果、保密技術處理等方式,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這里所說的 “公眾版測繪成果”,是指國家認可的、適合公眾公開使用的系列標準化測繪成果。這里所說的 “保密處理技術”,是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會同國家保密局和軍隊測繪導航主管部門共同認定,實現涉密地理信息數據解密處理的技術方法 (包括參數及算法等)及其相應的軟件程序。因為基礎測繪成果大部分屬于國家秘密范疇,不能夠直接面向社會公開使用,所以要專門編制公眾版測繪成果,把測繪成果中幾何位置精度降低至不影響國家安全的程度,刪掉涉及國家安全的屬性內容,同時精度上要保證相對位置的準確,滿足公眾日常生活應用中一般性的需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使用公眾版測繪成果,在公眾版測繪成果基礎上進行增值加工,這樣做既可以避免重復測繪,又可以滿足應用,減少這些組織或個人接觸保密測繪成果的機會,有利于加強國家安全。對于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和個人,可以通過提供保密技術處理等方式,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
2、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測繪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和提供利用。這里所說的 “采取措施保障測繪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完善測繪成果存放、保管、提供、銷毀、保密等方面的制度;配備存放載體介質的庫房設施、存放載體介質的柜架設施、專業技術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與服務設備等必要的設施;對基礎測繪成果資料要實行異地備份存放制度;測繪成果資料的存放設施與條件,應當符合國家保密、消防及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保管測繪成果資料,不得損毀、散失、轉讓。這里所說的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和提供利用,主要是指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關于測繪成果利用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和提供利用。
3、測繪成果屬于國家秘密的,適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 對外提供的,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審批程序執行。有些測繪成果含有非常重要、準確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屬于國家秘密范疇,不能公開。需要保密的測繪成果屬于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的保密對象,應當依照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管理和使用。具體來說,對外提供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應當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審批程序,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批;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在審批前,還應當征求軍隊有關部門的意見。對外提供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審批作為一項行政許可,要求申請人具有企業或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或者其是政府部門,同時具有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成果保管條件。申請對外提供的涉密測繪成果應當是經國家批準的中外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合作項目所必需的測繪資料。對于成果對外提供后妨礙國家安全的、已有非涉密成果能夠滿足需求的、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批準。
4、測繪成果的秘密范圍和秘密等級,應當依照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 規定,按照保障國家秘密安全、促進地理信息共享和應用的原則確定并及時調整。需要保密的測繪成果,其密級的確定按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十條規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測繪成果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并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變更。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的變更,由原定 密機關和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2003年國家測繪局和國家 保密局聯合印發的 《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對保密測繪成 果的范圍及其密級作了如下劃分:(1)絕密測繪成果指:國家大地坐標 系、地心坐標系以及獨立坐標系之間的相互轉換參數;分辨率高于5′×5′, 精度優于±1毫伽的全國性高精度重力異常成果;1∶1萬、1∶5萬全國高 精度數字高程模型;地形圖保密處理技術參數及算法。(2)機密測繪成果 指:國家等級控制點坐標成果以及其他精度相當的坐標成果;國家等級天文、三角、導線、衛星大地測量的觀測成果;國家等級重力點成果及其他 精度相當的重力點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 ,精度優于 ±5毫伽的重力 異常成果,精度優于 ±1米的高程異常成果,精度優于 ±3″ 的垂線偏差成 果;涉及軍事禁區的大于或等于1∶ 1萬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 化成果;1∶ 2.5萬、1∶ 5萬和1∶ 10萬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化成 果;空間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圍相當于上述機密基礎測繪成果的非基礎 測繪成果。(3)秘密測繪成果指:構成環線或者線路長度超過1000米的 國家等級水準網成果資料;重力加密點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 至 1°×1° ,精度在±5毫伽至±10毫伽的重力異常成果,精度在 ±1米至 ±2米的高程異常成果,精度優于 ±3″ 至 ±6″ 的垂線偏差成果;非軍事禁區 1∶ 5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或多張連續的、覆蓋范圍超過6平方千米 的大于1∶5000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化成果;1∶50萬、 1∶ 25萬、1∶ 1萬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化成果;軍事禁區及國家 安全要害部門所在地的航攝影像;空間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圍相當于上述秘密基礎測繪成果的非基礎測繪成果;涉及軍事、國家安全要害部門的 點位名稱及坐標;涉及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精度優于 ±100米的點位坐 標。屬于國家秘密測繪成果的保密期限,一律定為 “長期”。
隨著測繪地理信息技術的快速進步與日益普及,從當前的實踐看,對 測繪地理信息秘密范圍的劃定存在密級偏高、范圍偏大、線條較粗的情況,不能適應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地理信息應用范圍和消費需求。如何科學合理地確定測繪成果保密范圍、內容和等級,既確保國家安全,又有利于推動測繪地理信息廣泛應用,是我們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測繪法從測繪成果保密和應用的實際出發,明確要求應當依照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按照保障國家秘密安全、促進地理信息共享和應用的原則確定并及時調整測繪成果的秘密范圍和秘密等級,做到 “該保的保住,該放的放開”,在全力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的同時,積極促進地理信息共享應用。
二十九、涉及測繪的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應當如何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
答:實踐中由于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涉及測繪的其他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的批準渠道和途徑不一致,使現有的測繪成果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重復測繪,浪費國家財政資金。為此,測繪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涉及測繪的其他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意見,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應當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測繪法的相關規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向征求意見的部門反饋意見。這里所說的“財政資金”,包括國家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資金,以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和事業單位使用的財政資金。這里所說的“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是指基礎測繪項目及其他各部門工作所需的各種測繪項目;這里所說的“涉及測繪的其他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是指包含在各種項目中,為該項目服務的測繪項目。
三十、什么情況下可以無償使用測繪成果,什么情況下應當有償使用測繪成果?
答:根據測繪成果的性質和使用用途的不同,測繪法對測繪成果的無償提供和有償使用作了規定。測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基礎測繪成果和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用于政府決策、國防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應當無償提供。”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測繪成果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軍隊因防災減災、應對突發事件、國家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無償使用。” “測繪成果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據此,測繪成果使用以有償為原則,以無償為例外。
1.基礎測繪成果和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用于政府決策,國防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應當無償提供。這里所說的“政府決策”,是指各級政府為管理國家事務而決策時需要直接使用測繪成果的情形。這里所說的“國防建設”,指的是為國家安全利益需要,提高國防能力而進行的各方面的建設,是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的基本保證,基礎測繪成果和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用于國防建設的,應當無償提供。這里所說的“公共服務”,是指使用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向公民所提供的各項服務。
2.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測繪成果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這里所說的“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是指以下情形需要有償使用測繪成果:一是政府決策、國防建設和公共服務需要使用非基礎測繪成果或者不是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的;二是不屬于政府決策、國防建設和公共服務,需要使用基礎測繪成果或者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的;三是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使用社會投資形成的測繪成果、非基礎測繪成果或者不是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的。依法有償使用測繪成果的,使用人與測繪項目出資人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樣既有利于維護測繪成果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是保證涉密測繪成果安全的具體措施。但是,為了保護公共利益,本款同時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軍隊因防災減災、突發事件應對、國家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無償使用。
3.測繪成果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2006年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對測繪成果使用作出了細化規定。此外,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頒布了一系列測繪成果使用的規范性文件,規范測繪成果提供使用行為。如:《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提供辦法》《國家測繪局關于加強涉密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涉密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家測繪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涉密測繪成果行政審批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涉密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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